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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96-2026)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6-09-22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96-2026)解读材料

(一)标准的修订目的及原则。赭曲霉毒素A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人类可能的致癌物,与人类健康关系较为密切。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规定了谷物及其制品、酒类、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及婴幼儿辅助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根据标准跟踪评价意见,原标准适用范围不足,未覆盖调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饮料等食品基质;四种方法对食品分类描述缺乏一致性;相同前处理方式但适用范围不同,且相同食品基质所采用的前处理操作描述也存在差异;第三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采用外标法定量,实际操作中需要评估每一种食品基质的基质效应,并配制基质匹配曲线,造成工作量的增加,工作效率低。本次修订解决了上述问题,满足了限量标准对检验方法标准的需求,也为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市场监管等提供科学化、标准化的技术支撑。

(二)标准适用范围。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方法。第一法液相色谱法适用于食品(除婴幼儿辅助食品外)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第二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第三法酶联免疫吸附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筛查测定。

(三)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该标准相较于原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删除了薄层色谱法;将原标准第一法和第二法合并为“第一法液相色谱法”;修改了原标准第三法为“第二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并修改了前处理条件及定量方法;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标准溶液的校准方法。

(四)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验证参数。本次修订通过优化样品的提取和净化前处理条件,满足了包括婴幼儿辅助食品、调味品等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检测需求。同时,将试样制备和提取操作进行优化和规范表述,分别采用三种提取溶剂提取,有效解决提取效率和标准一致性问题。通过优化完善免疫亲和柱和混合型强阴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上样、淋洗、洗脱各环节条件,有效解决相同前处理方式但适用范围不同的问题。增加以13C标记的赭曲霉毒素A作为内标,修改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定量方式,提高检测效率与结果准确性。

第一法液相色谱法,对酒类和饮料类(除固体饮料外)食品,当称取试样20 g时,赭曲霉毒素A的检出限为0.3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对坚果及籽类和固体饮料类食品,当称取试样2.5 g时,赭曲霉毒素A的检出限为0.5 μg/kg,定量限为2 μg/kg;对其他样品,当称取试样5.0 g时,赭曲霉毒素A的检出限为0.5 μg/kg,定量限为2 μg/kg。该方法加标回收率在88.5%~120%之间,精密度RSD%在10%以内。

第二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对酒类和饮料类(除固体饮料外)食品,当称取试样20 g时,赭曲霉毒素A的检出限为0.1 μg/kg,定量限为0.3 μg/kg;对坚果及籽类和固体饮料类食品,当称取试样2.5 g时,赭曲霉毒素A的检出限为0.2 μg/kg,定量限为0.6 μg/kg;对其他样品,当称取试样5.0 g时,赭曲霉毒素A的检出限为0.1 μg/kg,定量限为0.3 μg/kg。该方法加标回收率在90%~120%之间,精密度RSD在10%以内。

第三法酶联免疫吸附法,当称样量为5 g时,谷物及其制品、豆类食品的检出限和定量限分别为1 μg/kg和2 μg/kg。

(五)标准实施建议。该标准的实施,将为食品生产、市场监管及风险防控工作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建议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他标准使用人员的宣贯培训,详解标准技术要点、操作流程及验证要求,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并准确应用标准。

(六)对食品企业、消费者带来的积极影响。该标准是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该标准覆盖的食品类别更广,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真菌毒素系列检验方法标准,提升了标准质量,将为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提供技术支撑,更好地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筑牢防范真菌毒素风险的坚固防线。

相关阅读:GB 5009.96-20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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