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就国家标准《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本文件将代替GB/T 13391-2009《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等级划分依据、各等级必备项、等级评价评分细则三处核心内容均有更改。主要制修订内容及依据:
1.修订后规范性引用文件由5项扩充为20项。标准条款直接引用现行有效标准中既定的术语和内容,不在本标准中复述定义,保证术语来源统一。
2.原标准等级划分依据涵盖餐饮企业建筑特点、设备设施条件、菜品质量、服务能力、管理水平、技术力量、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状况等内容。新标准调整为管理能力、基础设施能力、服务能力、出品能力、企业文化建设能力五大维度。本次修订对等级划分依据予以优化,将原有分散的评价要素整合归集至上述五大能力维度,推动评价方式由单点指标核查转向企业整体能力评判,评价重点聚焦企业综合运营水平,契合新时期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发展需要,有利于在标准实施中开展系统性、整体性等级评价。
3.本次标准修订删除原标准中等级的评定和管理原则、监督管理原则、等级评定的相关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有关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体现技术性指引,本标准保留和完善餐饮企业的技术评价指标,不再规定评定组织、管理、监督等内容。
4.本次修订将原标准附录 A(规范性附录)餐饮企业等级划分条件调整为餐饮企业各等级的必备项,结合本次标准修订确立的五大能力维度评价框架,对规范性附录内容系统性梳理重构。必备项作为等级评价的前置准入门槛,使标准结构与评价逻辑保持统一,简化标准文本层级,提升标准条款与实际评价工作的适配性、可执行性。
5.本次修订将原标准附录 B(规范性附录)餐饮企业等级评价评分细则内容及分值进行了修订,结合本次标准修订确立的五大能力维度评价框架,对规范性附录内容系统性梳理重构。结合餐饮行业发展现状与等级评价实践经验,对评价指标设置、指标内涵、权重分值进行优化调整。删除与新时期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评价指标,归并重复交叉的评价要素,指标分类对齐五大能力维度,使评分细则与标准正文条款对应,进一步增强评分细则的科学性,提升现场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与执行一致性。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