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江苏省卫健委同时发布《麻虾酱生产卫生规范》和《鸭血粉丝汤》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8月21日。两项标准分别瞄准江苏沿海和南京两大标志性美食,填补了各自领域无标可依的空白,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化将具有实质性推动意义。
麻虾为我国江苏沿海咸、淡水交汇处海域的麻虾,是糠虾目(Mysidacea)、糠虾科(Mysidae)、新糠虾属(Neomysis)虾类的俗称,皮薄质软,因其个头长不大,小如芝麻
而得名。麻虾酱是以麻虾为主要原料,添加调味料,经熟制、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其加工过程不需要发酵工艺,因此不同于传统虾酱。在盐城、南通等地自古就有吃麻虾的地方传统,民间相传“好菜一桌,不及麻虾一吮”之说,堪称“中华一绝”。麻虾酱在食品分类中属于水产调味品,同时具备水产制品和调味品两类产品的属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缺乏针对麻虾酱食品安全风险点控制的相关规定。本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麻虾酱产品质量和安全,
本次征求意见稿首次系统性规范全流程:原料验收专人感官检验并查验来源与运输条件;新鲜麻虾冷藏运输0℃~4℃,冷冻(-18℃以下)库;预处理需配备清洗挑拣工具且照度不低于300Lx;杀菌锅须符合压力容器标准;灌装密封后半成品须2小时内杀菌;清洁作业区须建立空气消毒制度。标准不强制HACCP,但建议将验收、预处理、熬制、冷却、灌装、杀菌等设为关键控制点,兼顾规范性与小企业可操作性。
鸭血粉丝汤是南京地标名小吃,鸭馔文化传承千年,素有"金陵鸭馔甲天下"之誉。预包装产品增速迅猛,南京5家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增长率超50%,已超过传统堂食。然而该产品既不属于方便面范畴也无独立国标,监管长期空白。征求意见稿首次立规:产品定义为以独立包装的鸭血等鸭制品和粉丝为主的组合包装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餐饮服务;污染物限量采用加权计算设定铅≤0.5、镉≤0.3、总砷≤0.3、铬≤0.5mg/kg及N-二甲基亚硝胺≤3.0μg/kg;微生物限量参照GB29921设定三项致病菌要求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的采样方案;添加剂在GB 2760基础上细化分类适用;标签必须标注食用方法及鸭血等鸭制品净含量与固形物含量——这直击市场痛点,防止消费者"粉丝多于鸭血"的体验落差。
两项标准逻辑一致:引用GB14881通用框架,针对产品特性增设专门条款。对食品行业的价值有三:一是填补空白,使特色产品从"凭经验做"走向"按标生产";二是保护消费者,重金属加权限量、致病菌控制、固形物标识等直击安全与知情权痛点;三是推动产业化,麻虾酱和鸭血粉丝汤均有从地方走向全国的潜力,未来标准出台将会使跨区域流通有了法定依据。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