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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集合!马来西亚低酸罐装食品“双证准入” 大型餐饮企业“违法入刑”

发布日期:2026-07-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2026年6月2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2026年食品卫生(修订)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聚焦两大新增要求:一是新增“低酸罐装食品”定义,并要求生产低酸罐装食品的场所需至少有一名取得“低酸罐装食品培训证书”的食品处理人员;二是新设“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要求,即任何从事或监管大型餐饮服务的人员均须接受餐饮服务监管培训,并获得“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证书”。伙伴网带大家进一步了解新规变化。

2026年6月2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2026年食品卫生(修订)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聚焦两大新增要求:一是新增“低酸罐装食品”定义,并要求生产低酸罐装食品的场所需至少有一名取得“低酸罐装食品培训证书”的食品处理人员;二是新设“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要求,即任何从事或监管大型餐饮服务的人员均须接受餐饮服务监管培训,并获得“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证书”。伙伴网带大家进一步了解新规变化。

1.低酸罐装食品

“低酸罐装食品”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

(1)pH值高于4.6且水分活度(aw)高于0.85;

(2)不属于“酒精饮料”;

(3)达到商业无菌要求;

(4)包装于密闭容器中。

2.人员资质证照要求

低酸罐装食品培训证书

生产低酸罐装食品的食品场所应至少有一名完成低酸罐装食品操作培训,并取得经卫生部批准的机构颁发的“低酸罐装食品培训证书”的食品处理人员。前提是,该人员需接受食品处理人员培训,并取得经卫生部批准的机构颁发的“食品处理人员培训证书”。

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证书

“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要求任何从事或监管大型餐饮服务的人员均须接受餐饮服务监管培训,并取得由卫生部设立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餐饮服务监管培训证书”。未参加培训和/或未取得证书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将被处以10000林吉特(马来西亚货币)的罚款,或两年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小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饮经营,合规先行。低酸罐装食品属于食品中风险等级较高的品类,其pH值与水分活度条件极利于微生物繁殖,一旦管控失当,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此次修订不仅对低酸罐装食品提出了指标硬性要求,还对生产人员设置了“食品处理人员培训证书”与“低酸罐装食品培训证书”双重资质门槛。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面向消费群体广、社会影响大,新规强制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接受专项培训并持证上岗,明确未合规者将面临高额罚款乃至监禁的法律责任,彰显马来西亚在餐饮服务领域“严管重罚”的监管导向与日益收紧的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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