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啤酒质量要求(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本次修改单围绕麦芽投料比例管控、全麦啤酒术语、标签标示及实施日期等提出多项调整,涉及啤酒行业原料管控与产品标示的核心逻辑。
修改单第一项,对3.1中麦芽投料比例的"注2"进行调整。在产业多元化发展背景下,果蔬汁型啤酒和果蔬味型啤酒作为成熟特色细分品类,以独特果蔬风味为核心打造方向,原辅料设计灵活多元。若统一对全部啤酒设置麦芽投料比例不低于50%的硬性要求,易压缩特色产品研发创新空间,不符合细分品类市场发展规律与消费者多元化选购需求,因此不再对果蔬汁型啤酒和果蔬味型啤酒原料进行硬性约束。
同时,修改单增加"全麦啤酒"术语和定义,并将8.1.2标签标示要求改为:啤酒(果蔬汁型啤酒和果蔬味型啤酒除外)应在标签中标示麦芽投料比例(质量分数),麦芽投料比例按范围标示时,实测值与标签标示下限值不允许负偏差,按固定数值标示时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偏差±3%(质量分数)。该处修改与3.1注2的原料管控调整形成配套统一的标准逻辑。此外,新增"附录A(规范性)麦芽投料比例在啤酒标签中的标示形式"。
修改单还将标准实施日期由2027年1月1日调整为2027年3月16日,为企业留出更充裕的过渡适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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