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粥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红米、黑米、紫米、高粱米、白糯米、江米、黑糯米、紫糯米、血糯米、大米、糙米、黑小米、黄小米、绿小米、白小米、黍子(大黄米)、燕麦米、燕麦片、紫小麦、黑小麦、绿小麦、小麦仁、裸大麦、荞麦米、糯玉米、黑玉米粒、玉米(糁、片、仁)、薏仁米、藜麦米、青稞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绿豆、红豆、黑豆、红小豆、赤小豆、黄豆、豇豆(粉、白、花)(炒或不炒)、芸豆(红、紫、黑、紫花)、斑马豆、竹豆、青豆(仁、瓣)、鹰嘴豆、金丝豆、菜豆、蚕豆、熊猫豆、蚕豆、扁豆(白、红、绿)、豌豆(仁、瓣)、果蔬干/脆/片、坚果籽类制品、芡实、茯苓、枸杞、杏仁、百合、桂圆、陈皮(橘皮)、苦荞米、淀粉制品(黄金米、绿竹米、紫薯米、岩米、西米中的一种或几种)、菊花(杭白菊、贡菊、亳菊、怀菊、滁菊中的一种或几种)、重瓣红玫瑰花、桂花、阿胶、桃胶、黑木耳、猴头菇干、香菇干、银耳、莲子、花生、芝麻(白、黑)、果脯、可食用水产干制品、藻类干制品(海带、裙带菜、海苔、紫菜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过挑拣、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粥料。
根据添加原辅料不同可命名为不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