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谷物杂粮粉及其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玉米、糯米、大米、莜麦(燕麦)、小米、高粱、荞麦、大麦、青稞、绿豆、黄豆、红豆、黑豆、芸豆、蚕豆、扁豆、鹰嘴豆、黍米(大黄米)、麦片、青豆、黑米、紫米、薏米、红米、藜麦、紫薯、红薯、稷米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小麦粉、果蔬粉【香蕉、荔枝、橙、柠檬、柚、柑橘、菠萝、无花果、苹果、梨、枣、芒果、山楂、桃、枇杷、火龙果、木瓜、葡萄、黑加仑、提子、猕猴桃、樱桃、草莓、蔓越莓、枸杞子、百香果、桔子、菠菜、青菜、白萝卜、胡萝卜、南瓜、番茄(西红柿)、姜、马铃薯中的一种或几种】、香菇粉、木耳粉、银耳粉、坚果籽类仁粉【核桃、板栗、腰果、榛子、南瓜籽、葵花籽、芝麻、花生、西瓜籽、奇亚籽、亚麻籽、桃仁、扁桃仁、紫苏籽仁中的一种或几种】、西米(淀粉制品)、植物粉【刀豆、玉竹、甘草、白芷、桂圆、决明子、百合、芡实、赤小豆、枣、金银花、枳椇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杭白菊或其胎菊、贡菊、亳菊、怀菊、滁菊中的一种或几种)、黄精、葛根、槐米、蒲公英、酸枣仁、橘皮(陈皮)、薄荷、玫瑰茄、重瓣红玫瑰、玛咖粉、人参(人工种植 5 年及 5 年以下)、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全糖粉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清洗、筛选、称重或不称重、混合或不混合、粉碎或不粉碎、研磨、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谷物杂粮粉及其制品。
根据所用原辅料不同,产品分类为:单一型谷物杂粮粉(谷物杂粮面)、混合杂粮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