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味油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辅以香辛料[莒 蒲、洋葱、大葱、小葱、韭葱、大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莳萝、土茴香、圆叶当归、 细叶芹、芹菜、辣根、龙蒿、杨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缕子、桂皮、肉桂、阴香、大清桂、芫 荽、藏红花、孜然、姜黄、香茅、枫茅、小豆蔻、阿魏、小茴香、甘草(人工种植)、八角、刺柏、山 奈、木姜子、芒果、薄荷、椒样薄荷、留兰香、调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罗勒、甘牛至、牛至、欧芹、 多香果、荜拨、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欧芹、丁香、罗晃子、蒙百里香、百 里香、香椿、香旱芹、葫芦巴、香荚兰、花椒、鲜花椒 (Zanthoxylum bungeanum Maxim.)、竹叶花椒 (鲜藤椒、藤椒) (Z.armatum DC.)、青 椒 (Z.schinifolium Sieb.et Zucc.)、生姜、芹菜籽、芫 荽籽、月桂叶]、八角茴香、山楂、白芷、昆布、罗汉果、枸杞、紫苏、紫苏籽、橘皮、薏苡仁、覆盆 子、藿香、栀子、槟榔、干紫菜、炒制花生碎、十三香、豆瓣、豆豉、食用盐、食用菌(双孢蘑菇、香 菇、草菇、茶薪菇、杏鲍菇、牛肝菌、松茸、鸡油菌、猴头菇、榛蘑等)、虾米、辣椒汁、复合调味料、 味精、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糊精、食用淀粉、酵母抽提物、水解植物蛋白粉、猪骨(肉)提取物、 鸡骨(肉)提取物、牛骨(肉)提取物、食用动物油脂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 经选料、加热、萃取或浸泡、过滤或不过滤、调配或不调配、灌装等工艺而成的食用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