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糊精、食用淀粉、猪骨(肉)提取物、 鸡骨(肉)提取物、牛骨(肉)提取物、大豆分离蛋白、复合酱油调味粉、番茄粉、香辛料[菖蒲、洋 葱、大葱、小葱、韭葱、大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莳萝、土茴香、圆叶当归、细叶 芹、芹菜、辣根、龙蒿、杨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缕子、桂皮、肉桂、阴香、大清桂、芫荽、 藏红花、孜然、姜黄、香茅、枫茅、小豆蔻、阿魏、小茴香、甘草(人工种植)、八角、刺柏、山奈、 木姜子、芒果、薄荷、椒样薄荷、留兰香、调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罗勒、甘牛至、牛至、欧芹、多香 果、荜拨、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欧芹、丁香、罗晃子、蒙百里香、百里香、 香椿、香旱芹、葫芦巴、香荚兰、花椒、生姜、芹菜籽、芫荽籽、月桂叶]、十三香、姜粉、蒜粉、葱 粉、洋葱粉、烤蒜粉、食用菌(双孢蘑菇、香菇、草菇、茶薪菇、杏鲍菇、牛肝菌、松茸、鸡油菌、猴 头菇、榛蘑等)、复合调味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辅以八角茴香、山楂、白芷、昆布、罗汉果、枸 杞、紫苏、紫苏籽、橘皮、薏苡仁、覆盆子、藿香、栀子、槟榔、干紫菜、炒制花生碎、蛋黄粉、虾米、 鱼粉、纯鸡粉、米粉、糯米粉、小麦粉、花生粉、黄豆粉、豌豆粉、咖喱粉、螺旋藻粉、椰浆粉、甜橙 粉、甜椒粉、米醋粉、海苔粉、海带粉、柠檬粉、纯虾粉、山楂粉、辣椒汁、奶粉、乳清粉、植脂末、 酵母抽提物、水解植物蛋白粉、食用动物油脂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选料、 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调配、混合、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而成的固态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