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量发展局已组织完成《防伪标识、包装、数字信息系统质量安全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对于防伪行业及商品防伪相关企业而言,这是一则值得重点关注的国标动态。
该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了防伪标识、防伪包装和防伪数字信息系统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技术和管理要求,并给出检验规则和方法,适用于各类商品防伪使用的防伪标识、防伪包装和防伪数字信息系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从物理防伪标识到数字防伪信息系统,均在标准覆盖之列。
在总体要求上,标准提出防伪标识、防伪包装和防伪数字信息系统应具备必要的防伪性能、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以保障防伪技术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适配被保护商品的防伪需求。具体而言,防复制方面,应采取防复制技术或方法,防止通过拍照、扫描等手段快速、批量复制;唯一性方面,应保证防伪溯源编码或防伪识别特征的唯一性;可识别性方面,应支持大众识别、专业识别或仲裁识别进行验证,且大众识别的防伪识别特征及查验方法须通过产品包装和官方渠道明示。
此外,标准还对稳定性与安全性作出规定:防伪识别特征应满足标的物的使用要求;防伪服务机构应对防伪技术、产品加强管理,制定安全保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技术泄露和失效、产品遗失、被盗等,保证服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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