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几种)、豆瓣酱、豆豉、黄豆酱、甜面酱、香辛料[辣椒、花椒、白胡椒、黑胡椒、八角、姜、高良姜、桂皮、肉桂、甘草、孜然(枯茗)、肉豆蔻、豆蔻、草果、姜黄、小茴香、丁香、山奈、月桂叶(香叶)、砂仁、芫荽、当归、香茅、荜茇、甜罗勒、葱粉、蒜粉、洋葱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菌(猴头菇、香菇、平菇、羊肚菌、牛肚菌、杏鲍菇、滑子菇、姬菇中的一种或几种)、辣椒、姜、大葱、大蒜、鸡肉、牛肉、食用盐、味精、酵母抽提物、白砂糖、麦芽糊精、酿造酱油、酿造食醋、蚝油、芝麻、花生仁、鸡精调
味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生活饮用水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磷酸酯双淀粉、黄原胶、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乙
基麦芽酚、辣椒红、红曲红、柠檬黄、日落黄、焦糖色、高粱红、β-胡萝卜素、山梨酸钾、苯甲酸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中
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或不预处理、配料、炒制、灌装、包装加工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根据添加原辅料不同可分为: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