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谷物杂粮粉及复配谷物杂粮粉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米、黍米(大黄米)、稷米、高梁、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黑小麦米(仁)、裸大麦米(仁)、莜麦米(仁)、燕麦米(仁)、荞麦米(仁)、薏仁米(薏苡仁)、青稞、黑米、紫米、红线米、大米、红米、糯米(紫糯米、黑糯米、血糯米)、籼米、粳米、紫米、糙米、香米、苦荞米、藜麦(黑藜麦、白藜麦、红藜麦)、小米(黑小米、黄小米)、玉米、玉米渣、玉米糁、黄豆、豌豆、鹰嘴豆、金丝豆、斑马豆(肾豆)、竹豆、熊猫豆(花豆)、白扁豆、红扁豆、红小豆(赤小豆)、绿豆、红豆、黑豆、青豆、芸豆(红芸豆、黑芸豆、紫芸豆)、白豆(菜豆)、白刀豆、蚕豆、豇豆、红薯干、紫薯干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果蔬粉、香菇粉、木耳粉、银耳粉、坚果籽类仁粉、山药片(丁)、西米(淀粉制品)、魔芋、植物粉【刀豆、玉竹、甘草、白芷、桂圆、决明子、百合、芡实、赤小豆、枣、金银花、枳椇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杭白菊或其胎菊、贡菊、豪菊、怀菊、滁菊中的一种或几种)、黄精、葛根、槐米、蒲公英、酸枣仁、橘皮(陈皮)、薄荷、玫瑰茄、重瓣红玫瑰、玛咖粉、人参(人工种植 5 年及 5 年以下)、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地黄、麦冬、天冬中的一种或几种】的一种或者几种,经配料或不配料、混合或不混合、粉碎、包装而成的谷物杂粮粉及复配谷物杂粮粉。
根据原料不同可分为:单一谷物杂粮粉、复配谷物杂粮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