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就国家标准《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本文件代替GB/T 22225-2008《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是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领域的一次重要标准更新。
从文件内容看,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范围与流程、数据收集与评估、危险性识别、危险性评级、危险性评价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和进口单位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价,不适用于放射性化学品、化妆品、医药、兽药、军用化学品及聚合物。
在数据收集与评估方面,本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企业收集化学品的理化特性、毒理、生态数据、产品用途等信息的途径,并推荐危险性分类数据库参见附录A。
在危险性分级方面,本文件提出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级的具体要求,给出了化学品危险性评级指标赋分和权重系数。同时提出了化学品危险性程度分级与计算方法:将化学品GHS分类匹配对应的分级指标,各项指标按危害程度不同赋予相应分值,乘以对应的权重系数计算化学品危险指数,确定化学品危险性程度的级别。此外,本文件还给出了附录A危险性分类数据库,为评价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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