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并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批准,现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凉拌菜加工卫生规范》(DBS 52/026—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DBS 52/027—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现榨饮品加工卫生规范》(DBS 52/028—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豆腐豌豆凉粉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52/040—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畜禽血制品加工卫生规范》(DBS 52/067—20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DBS 52/072—202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冰杨梅汁生产卫生规范》(DBS 52/074—2023)等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DBS 52/026—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凉拌菜加工卫生规范
DBS 52/027—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
DBS 52/028—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现榨饮品加工卫生规范
DBS 52/040—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豆腐豌豆凉粉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
DBS 52/067—202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畜禽血制品加工卫生规范
DBS 52/072—202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
DBS 52/074—202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冰杨梅汁生产卫生规范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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