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公共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环境与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公告,正式批准《消防水带》等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并明确实施时间。
在环境保护方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替代2012年版,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依据,新版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新版标准新增了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参比状态、参比方法、等效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24 小时平均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范围;调整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u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um)、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的浓度限值;更新了污染物分析方法的要求;更新了实施与监督的要求。在公共安全领域,《消防水带》(GB 6246-2026)和《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GB 26851-2026)分别替代2011年旧版,将于2027年3月1日和9月1日正式施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