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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标准落地,筑牢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6-03-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近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标准》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7 日。

近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标准》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7 日。该标准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牵头起草。作为食品行业数字化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标准的出台将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治理提供统一的数据框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 “经验驱动” 向 “数据驱动” 转型,对保障 “舌尖上的安全” 具有深远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食用农产品作为食品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1号文)。

81号文的实施,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销售者义务、市场开办者责任、监督检查等内容,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当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数据标准规范方面尚存在不足,如数据格式不统一、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数据共享和利用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管效率和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因此,制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行业数据标准规范,对于提高监管效率、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可以促进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本标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农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经营者等信息涉及的数据指标体系,包括对指标项的名称、字段名、数据类型及格式、指标项所使用代码的标识符、指标项所遵循数据元的标识符等属性进行定义,主要信息包括:市场开办者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检测品种和项目信息、入场销售者建档信息、主要的供货渠道信息等。

未来该标准的落地将带来三重关键价值。其一,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统一数据接口与格式,监管部门可快速整合多渠道数据,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精准溯源,大幅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其二,压实企业责任,标准化的数据要求倒逼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规范信息记录,强化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处置等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流程数据留痕体系司法部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其三,助力行业升级,为食品行业数字化监管提供统一范本,促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的全链条信息服务,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心。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数据标准是监管之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标准》的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迈向标准化、数字化新阶段。食品行业企业应积极响应标准要求,主动开展数据合规整改,以标准化数据管理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期待标准正式发布后,能够真正打通食品安全数据壁垒,为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筑牢坚实防线,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阅读: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关于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标准》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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