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杂粮粥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籼米、粳米、糙米、糯米、红米、黄米、紫米、黑米、小米、黍米(大黄米)、稷米、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黑麦米(仁)、藜麦米(仁)、莜麦米(仁)、荞麦米(仁)、青稞米(仁)、燕麦米(仁)、燕麦片、玉米糁、玉米片、玉米瓣、高粱米、苦荞米、小麦胚芽、薏米(薏苡仁)、豆类【黄豆、青豆、黑豆、红豆、绿豆、小豆、蚕豆、豌豆、芸豆(菜豆)、豇豆、扁豆、鹰嘴豆、刀豆、脱皮黄豆、脱皮青豆、脱皮黑豆、脱皮红豆、脱皮绿豆、脱皮小豆、脱皮蚕豆、脱皮豌豆、脱皮芸豆(菜豆)、脱皮豇豆、脱皮扁豆、脱皮鹰嘴豆中的一种或几种】、 脱皮麦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花生仁、板栗仁、烘焙豆类【黄豆、青豆、黑豆、红豆、绿豆、小豆、蚕豆、豌豆、芸豆(菜豆)、豇豆、扁豆、鹰嘴豆、刀豆中的一种或几种】、 紫薯干、红薯干、果蔬干制品(苹果、葡萄、芒果、木瓜、菠萝、香蕉、柠檬、猕猴桃片、番茄、提子、红枣、无花果、蔓越莓、山楂、桃、草莓、枇杷、荔枝、梨、圣女果、胡萝卜、南瓜、葱、香菜、青梗菜、高丽菜、菠菜、黄花菜中的一种或几种)、水产干制品【虾米、瑶柱(干贝)、海参、海蜇、鱿鱼、鳕鱼、海水鱼(可食用)中的一种或几种】、藻类干制品(海带、裙带菜、海苔、紫菜、海白菜中的一种或几种)、西米(淀粉制品)、猴头菇、木耳、银耳、香菇、茯苓、山药、芡实、枸杞子、桂圆、莲子、百合、白砂糖、赤砂糖、红糖、冰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称重、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杂粮粥料。
根据添加的原辅料不同,产品分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