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花椒、白胡椒、黑胡椒、八角、姜、高良姜、桂皮、肉桂、甘草、孜然(枯茗)、肉豆蔻、豆蔻、草果、姜黄、小茴香、丁香、山奈、月桂叶(香叶)、砂仁、芫荽、当归、香茅、荜茇、甜罗勒、葱粉、蒜粉、洋葱粉中的一种或几种]、白果、白芷、橘皮(陈皮)、栀子、桂圆、枸杞子、山药、紫苏、大枣、味精、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糊精、酵母抽提物、鸡精调料、鸡粉调味料、菇精调味料、鸡汁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番茄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马铃薯淀粉、食用小麦淀粉中的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酱油粉、鸡肉粉、牛肉粉、酸水解大豆蛋白调味粉、十三香调味品、食品用香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乙基麦芽酚、二氧化硅、磷酸酯双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黄原胶、D-异抗坏血酸钠、柠檬酸钠、辣椒红、姜黄素、红曲红、柠檬黄、日落黄、焦糖色、高粱红、β-胡萝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三氯蔗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配料、混合、包装而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
根据原辅料不同及食用方式不同,产品分类为:即食类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类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