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经挑选、清洗、去核或不去核、去皮或不去皮)或去核红枣为原料,夹心或不夹心{以水果干(蓝莓、葡萄、桑葚、枸杞、蔓越莓、黄桃、桃、菠萝、圣女果、桂圆、草莓、苹果、山楂中的一种或几种)、坚果籽类[核桃仁、板栗仁、腰果仁、巴旦木、奇亚籽、黑芝麻中的一种或几种]、人参蜜片(人工种植五年以下)、黄精、豆类(鹰嘴豆、豌豆、赤小豆、芸豆、黑豆、黄豆、红豆、白扁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糖醇(用于原料中水果制品、熟制坚果及籽类夹心)、麦芽糖浆、白砂糖、食用盐]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添加或不添加[枸杞、陈皮(橘皮)或粉、果蔬粉(蓝莓、葡萄、桑葚、枸杞、蔓越莓、黄桃、桃、菠萝、圣女果、桂圆、草莓、苹果、山楂、薄荷、山药、胡萝卜、紫薯、红薯、芋头、南瓜中的一种或几种)、可可粉、抹茶粉、乳粉、葡萄糖、黄精、熟地黄、地黄、人参(人工种植五年以下)、阿胶、酸枣仁、黑芝麻、铁皮石斛、党参、覆盆子、山茱萸、芡实、葛根、小蓟、水飞蓟籽油、黄芪、茯苓、肉苁蓉、重瓣红玫瑰、糯米粉、黑米粉、藜麦粉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预处理(其中豆类需要经蒸煮工艺)、熟化、烘制、冷却、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熟制红枣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