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ZHS 0005 S-2025 混合谷物杂粮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谷物杂粮制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薏仁米、苦荞米、紫米、胚芽米、香稻米、青稞、玉米碴、绿豆、麦仁、小麦胚、燕麦片、黑麦片、芸豆几种为原料,配以几种外购的花生、芝麻、大枣、枸杞、桑椹干、莲子、百合、水果干、芡实、胡萝卜干、南瓜干、红薯干、山药干、奇亚籽、亚麻籽(熟制),经混合、包装等工艺而制成的混合谷物杂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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