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罐头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或其可食用的副产品、动物性水产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 加或不添加蔬菜、水果、豆类、姜、葱(含大葱)、蒜、橘皮、洋葱、玉米、食用菌、甘草、坚果与籽类、 人参(人工种植)、酱腌菜、红枣、蛋及蛋制品、饮用水、酱油、食醋、植物油、猪油、鸡油、腐乳、豆 制品、酵母抽提物、乳清蛋白粉、魔芋粉、粮食、火腿、陈皮、枸杞、罗汉果、薏苡仁、龙眼肉(桂圆)、 玉竹、百合、山药、银杏(白果)、芡实、茯苓、茅根、阿胶、藻类、燕窝、水产调味料、芝麻酱、番茄 酱、黄豆酱、豆瓣酱、复合调味料、鸡粉、芝士、调味料酒、啤酒、辣椒、食用盐、食糖、味精、香辛料、 食用淀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5 ’-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DL-苹果酸、DL-苹果酸钠、D-异抗 坏血酸钠、L-苹果酸、阿拉伯胶、半乳甘露聚糖、冰乙酸、茶黄素、赤藓糖醇、醋酸酯淀粉、单,双甘油 脂肪酸酯、改性大豆磷脂、甘油、高粱红、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钾(又名褐藻酸钾)、海藻酸钠(又名褐藻 酸钠)、槐豆胶、黄原胶、甲基纤维素、结冷胶、聚丙烯酸钠、卡拉胶、维生素 C(抗坏血酸)、抗坏血酸 钙、抗坏血酸钠、酪蛋白酸钠、磷酸酯双淀粉、磷脂、罗汉果甜苷、氯化钾、酶解大豆磷脂、明胶、木糖 醇、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一钠、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葡萄糖酸-δ -内酯、葡萄糖酸钠、 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琼脂、乳酸、乳酸钾、乳酸钠、乳酸脂肪酸甘油 酯、乳糖醇、酸处理淀粉、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碳酸钾、碳酸钠、碳酸氢铵、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天然胡萝卜素、甜菜红、微晶纤维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氧化淀粉、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单、双 甘油脂肪酸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乙基麦芽酚、茶多酚、乳酸链球菌素、六 偏磷酸钠、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迷迭香提取物、山梨酸钾、焦亚硫酸钠、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 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地黄、麦冬、天冬、 化橘红,经原料清洗、切配整型、调味、熟制、包装封口、高温灭菌而成的罐头制品。本产品可直接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