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1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川银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至2026年11月21日截止,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此期间书面反馈。此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开展。
据起草说明,国内尚无川银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前相邻省份已陆续出台相似地方标准:甘肃省2020年12月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金银花》(DBS62/ 005-2020),山东省2022年7月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金银花(开放花)》(DBS37/ 001-2022),重庆市2023年5月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银花及其制品》(DBS50/ 031-2023)。四川此次填补的是本省空白。
标准的适用对象界定清晰:川银花是忍冬科忍冬属植物细毡毛忍冬和淡红忍冬的花蕾或花的干燥品。技术要求涵盖原料、感官、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感官方面要求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和状态,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对四川本地种植、加工川银花的企业而言,这份标准一旦发布,原料验收、出厂检验和产品标签就有了明确抓手:水分、灰分、绿原酸三项理化指标可作内控依据,铅、镉、总汞、总砷四项污染物限量可与GB 2762衔接执行,标签须按GB 7718规范标注。相关单位建议于2026年11月21日前研读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就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向省卫健委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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