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自2023年9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行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罐头行业生产经营实践的推进,原标准中关于罐头产品统一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要求,未充分考虑不同包装材料之间的差异,难以适配不同包装材料的罐头实际包装需求。因此,为进一步规范罐头类商品包装管理,此次修改单针对标准中关于罐头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要求进行了细化完善。
此次修改单的核心内容是将附录A的“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进行了重要更改。具体而言,将“商品类别”的“罐头”细分为“畜禽水产罐头”和“其他罐头”,并分别规定k值为2.5和8.0。此外,修改单还更改了脚注d,明确“冲调类产品k值取11.0,自带容器冲泡类方便米/面k值取15.0”;同时为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增加了脚注o,规定“挂耳咖啡产品k值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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