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环〔2025〕24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规范近零碳排放园区、近零碳排放企业的评价体系,支撑深圳标准认证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标准互认,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根据本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与论证,现批准由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牵头的《近零碳排放园区评价规范》《近零碳排放企业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正式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紧组织编制,加强与相关方的协调,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
联系人:赵老师 18675186958
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
202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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