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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桑黄、罗汉参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6-05-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5月6日正式发布了《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罗汉参》《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精生产卫生规范》及《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黑化枣生产卫生规范》。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5月6日正式发布了《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罗汉参》《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精生产卫生规范》及《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黑化枣生产卫生规范》。这四项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相关产品的生产与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上述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从原料种植、生产加工到成品包装的全过程,旨在为桑黄、罗汉参等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相关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1.《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DBS37/ 005-2026)

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人工种植且用作食品原料的桑黄干制品。标准明确了桑黄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及污染物限量。其中,感官上要求桑黄呈扇形、半圆形或马蹄形,外表面黄棕色至黑色,切面有绒毛层、菌肉层和菌管层;理化指标规定水分≤12.0%,粗多糖≥0.7%,总黄酮≥2.0%。此外,标准特别强调了食用安全,推荐食用量≤5克/天,并明确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用。

2.《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罗汉参》(DBS37/ 006-2026)

罗汉参(土圞儿)是山东省特色农作物,该标准适用于其干制品。标准规定罗汉参干品水分≤10.0%,总皂苷(以人参皂苷Re计)≥0.2%。同时,标准明确要求罗汉参应熟制后食用,即食食品中添加的罗汉参原料也应已熟制,以确保食用安全。

3.《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精生产卫生规范》(DBS37/ 007-2026)

该标准规定了黄精生产企业的选址、厂房设计、设施设备及卫生管理等要求。特别针对黄精特有的“九蒸九晒”工艺,标准对蒸(煮)制区和干燥区的环境控制、温湿度监测及防虫防尘设施作出了详细规定,以防止微生物滋生和交叉污染。

4.《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黑化枣生产卫生规范》(DBS37/ 008-2026)

黑化枣是以红枣为原料经热加工制成的特色产品。该标准重点规范了高温处理和熏制环节的卫生要求,要求高温区具备良好的排湿通风条件,熏制区应单独分隔并配备烟雾处理设施,以控制苯并[a]芘等有害物质的产生,确保产品安全。

这四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桑黄、罗汉参等特色资源作为食品原料的标准空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了合法依据,有助于企业开发更多高附加值的健康产品。其次,通过规范生产卫生要求,能够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最后,将有力推动相关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山东省特色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相关阅读: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等4项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DBS37/ 005-202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
DBS37/ 006-202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罗汉参
DBS37/ 008-202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黑化枣生产卫生规范
DBS37/ 007-202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精生产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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