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已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两岸标准共通,是指通过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或者共同使用等方式,开展的两岸标准化交流与合作。两岸标准共通所形成的标准称为共通标准。
共通标准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已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两岸标准共通,是指通过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或者共同使用等方式,开展的两岸标准化交流与合作。两岸标准共通所形成的标准称为共通标准。
共通标准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