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会批准发布由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含抗氧化成分食品质量通则》(编号:T/FDSA 0215-2026)、由山东欣希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孕产妇营养及生活方式干预指南》(编号:T/FDSA 0216-2026)、由葆婴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长高辅助营养干预指南》(编号:T/FDSA 0217-2026)、由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身高管理营养干预指南》(编号:T/FDSA 0218-2026)、由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生长发育营养干预指南》(编号:T/FDSA 0219-2026)、由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皮肤衰老生物学标志物 细胞外基质(ECM)成分检测与评价要求》(编号:T/FDSA 0222-2026)和《皮肤细胞级抗老化妆品研发指南》(编号:T/FDSA 0223-2026)七项团体标准,自2026年10月22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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