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7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工作的通知》(农质标函〔2026〕135号)要求,受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委托,我标委会面向全国广泛征集2027年农作物种子领域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服务种业振兴行动。建议的项目应围绕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安排,服务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有利于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品种管理、供种保障和种子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符合现代种业发展需求。建议的项目应立足于全国农作物种业行业需求,既满足现阶段的现实需要,也要符合今后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作物种业技术进步,提升我国农业良种化水平。优先支持种业管理和产业发展亟需标准。
(三)具备标准研制良好基础。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可标准化、可推广应用;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和条件,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已经形成标准草案。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方法,包括分子标记法、田间小区鉴定和种子的转基因检测方法等。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技术规范。
(三)农作物品种试验、验证评价和抗性鉴定方法。
(四)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等技术规范。
(五)农作物种业信息化规范。
(六)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种子技术方法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认真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项目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申报单位尚有未完成制修订项目任务的,原则上将限制新入库标准项目;评审通过已入库项目有效期为3年,已过有效期尚未立项的项目,确有必要立项的需要重新申报。
(二)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按照模版编制《2027年农作物种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标准草案(附件2),项目建议书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申报标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项目研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填写《2027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表》(附件3),连同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等材料于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为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附件2为word格式、附件3为excel格式)一并发送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徐宇辰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0室
邮 编:100125
电话:010—59194513
电子邮箱:njzxzjc@agri.gov.cn
附件: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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