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要求,持续加强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厅组织修订了《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卿峰 靖中秋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 话:0371-66309096 15238386303
邮 箱:wfc113@163.com
附件1《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2026年9月21日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