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协会标委会审核通过,同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千岛湖鱼》团体标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标准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欢迎与上述团体标准相关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标准的研制工作,有意者请与协会标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5064827
附件:关于批准《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千岛湖鱼》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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