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出和牵头起草的《地表水微塑料采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审议,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订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06月10日
立项项目信息
1. 《地表水微塑料采样技术规范》
计划号: TSZAEM 0005—2026 立项日期: -
项目名称: 《地表水微塑料采样技术规范》
牵头编制单位: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微塑料监测的点位布设、采样方法、采样流程、采样频次、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采样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入海口、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地表水以及其他类似水体中的微塑料采样技术规范。本标准涵盖了术语和定义、点位布设、采样前准备、采样器材、样品采集(包含原位采水法、级联过滤泵采法、网采法三种采样方法的适用水文条件、目标采集粒径、操作步骤、采样量、样品保存与运输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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