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节标促〔2025〕1号)有关规定,奔迈颂怡塑胶钢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和颂怡塑钢制品(河源)有限公司联合提出的《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不锈钢保温杯》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奔迈颂怡塑胶钢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和颂怡塑钢制品(河源)有限公司将牵头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联系人及电话:伍文虹,18929515896)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2026年04月23日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关于《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不锈钢保温杯》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立项项目信息
| 序号 | 计划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编制单位 | 主要内容 |
| 1 | T/GDES 10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不锈钢保温杯》 | 奔迈颂怡塑胶钢制品(惠州)有限公司、颂怡塑钢制品(河源)有限公司 | 本文件规定了不锈钢保温杯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方法与要求,包括术语定义、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计算、分配与取舍、报告格式等。适用于不锈钢保温杯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到分销使用及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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