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智能化餐饮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医疗机构智能化餐饮服务规范》标准起草牵头单位为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营养科。经专家评审,该提案符合协会团体标准立项要求,现批准予以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
2026年04月27日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公告2026年第1号(总第46号)《医疗机构智能化餐饮服务规范》
立项项目信息
| 序号 | 计划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编制单位 | 主要内容 |
| 1 | / | 《医疗机构智能化餐饮服务规范》 |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营养科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智能化餐饮服务的服务原则、服务流程、服务资源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智能化的餐饮服务,“第三方评价认证”。 |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