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年度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与修订建议。本次立项建议的收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根据通知要求,建议立项制定或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并以预防风险、保障健康、促进发展、赋能监管为主要目的,重点聚焦风险源头管控和生产过程管理。
同时,本次征集强调强化标准立项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营养监测评估以及标准跟踪评价结果的衔接,确保标准制定有据可依、科学精准。此外,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立项建议还需顺应新型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和食物资源多元化发展趋势,符合对新风险、新工艺、新原料、新业态的管理需要,契合我国发展实际,并与国际先进风险管理理念接轨。
值得注意的是,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立项建议,将由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另行组织征集,不在本次公开征集范围内。此次标准立项建议的广泛征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