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并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国际标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办法中明确指出,所称“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所谓“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等同或者修改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的过程;而“采标国家标准”则是指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的采用程度分为两种: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其中,等同采用是指采标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相同,仅作编辑性改动,代号为IDT。修改采用则指国家标准在技术内容或文本结构上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但保留了大部分内容和重要条款,并需说明相关差异及其理由,代号为MOD。
通过这一分类,办法明确了我国在采用国际标准时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径,为推动标准体系的国际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