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
《建设指南》的编制旨在应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标准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数字化演进已成为必然趋势。标准数字化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对标准内容及生命周期全过程赋能,使标准承载的规则与特性能够以数字形式被数字设备读取、传输与使用的系列活动,它的产生和发展既是产业发展的需要,又是标准化自身应对数字技术变革的需要。
《建设指南》共六章,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标准数字化参考架构从生命周期、能力特征、应用层级三个维度对标准数字化活动所涉及的过程、能力水平以及应用对象等内容进行描述,用于明确标准数字化活动的标准化对象和范围,给出了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构建的逻辑框架。
第二章总体要求明确了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过程实现、数字标准、应用与服务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20项标准数字化领域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为标准数字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章建设思路给出了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的结构逻辑和框架,规定了基础通用、过程实现、数字标准、应用与服务四大板块之间逻辑关系,明确了四大板块的组成主题。
第四章建设内容规定了基础通用、过程实现、数字标准、应用与服务四大板块,十三个主题标准研制的重点。
第五章重点任务从标准研制、实施应用以及国际标准化三个方面明确了标准数字化领域未来的重点任务。
第六章组织实施从统筹协调、标准研制、基础建设、宣贯实施、国际交流五个方面给出了《建设指南》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