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天津记者专访新乳品国标修订专家 详解四大变化
推荐文章

天津记者专访新乳品国标修订专家 详解四大变化

发布日期:2010-02-08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天津记者专访新乳品国标修订专家 详解四大变化

    三鹿事件之后,新乳品国标备受关注。国家已就新乳品安全标准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2日。新标准涉及乳产品标准、生产检测 标准、生产规范标准三大项,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基辅助食品》等。

    新乳品国标(意见稿)更加关注消费者知情权,除了首次对收奶环节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检测作出规定外,还对乳品包装原料等做了规定。天津海河乳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专家冯永强主任也参与了该标准的部分修订工作。昨天,记者采访了标准修订专家,就新标准的几大热点进行了解释。

    包装原料标注必须醒目

    意见稿明确,必须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产品原料,其中巴氏杀菌乳应标注"鲜牛奶/乳",灭菌乳应标注是"纯牛奶/乳"、"复原奶/乳"还是"含××%复原乳/奶".

    解读:这在以前没做硬性规定,少有产品会醒目地标明原料。

    生鲜乳不得有成分改变

    生鲜乳就是人们常说的原料奶,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以及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及变质乳不得用作生鲜乳。

    解读:市场上人们看到的牛奶,都是由生鲜乳经巴氏杀菌或高温灭菌后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意见稿首次对收奶环节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检测也作了规定,以保护消费者健康。

    婴儿奶粉禁加氢化油脂

    在最受瞩目的《婴儿配方食品》意见稿中,明确不得使用非脱盐乳清粉,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不应使用氢化油脂和经辐照处理过的原辅材料,更不能添加氟。

    解读: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含盐乳清粉会加重婴儿肾功能负担。谷蛋白是在"大头娃娃"事件后就被禁止添加了。限制谷蛋白,是为了杜绝在奶粉里添加米粉、面粉。氢化油脂经过人工处理能让食品变香,但容易导致血脂增高。辐照处理是一般企业用于杀菌的设备,但辐照也能杀死有益菌,破坏奶粉的营养成分。

    蛋白质含量有了上限

    新国标对婴儿奶粉中蛋白质的规定有变,虽然含量的计算仍以"氮(N)×6.25"间接得出,不过和以前只有下限相比,新标准规定了上限,改为以每100千焦耳在0.45~0.7克之间。

    解读:蛋白质含量太低,会造成营养不充分;蛋白质含量太高,也不利于婴幼儿吸收。三聚氰胺就是作为一种蛋白质被添加到牛奶中,以混过蛋白质标准验收关。

    此外,和旧标准比,婴儿配方食品还具体列明了各种微生物指标。例如问题奶粉中常常会出现的大肠菌群、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有了限值。新规定还明确要求,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