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拟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二甲胺盐等9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并于2025年9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二甲胺盐等97种农药212项最大残留限量,描述了检测方法。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GB 2763-2021规定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附录A)适用于本文件。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此次标准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农药残留限量体系,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科学设定农药残留限值,不仅有助于规范农业生产中农药的合理使用,减少滥用风险,也为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了权威依据。此项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健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