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姜(生姜、干姜)、山药、莲子、 小蓟、山楂、马齿苋、乌梅、沙棘、甘草、白芷、 玉竹、白果、白扁豆花、白扁豆、龙眼肉(桂圆)、决明子、肉豆蔻、肉桂、百合、余甘子、佛手、花 椒、香茅、丁香、八角茴香、胡椒、小茴香、芡实、赤小豆、麦芽、红枣、酸枣、黑枣、桑椹、郁李仁、 罗汉果、青果、鱼腥草、枳椇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火麻仁、橘皮、桔 红、桔梗、菊苣、益智仁、荷叶、莱菔子、桑叶、薄荷、蒲公英、淡竹叶、高良姜、淡豆豉、黄芥子、 黄精、覆盆子、紫苏、紫苏籽、葛根、槐米、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薏苡仁、薤白、藿香、 杏仁(甜、苦)、刀豆、昆布、苦瓜片、冬瓜皮、木瓜、紫薯干、荸荠、竹蔗、甘蔗、甜叶菊、枸杞、 黑豆、白藜麦、燕麦、红豆、黄豆、绿豆、鹰嘴豆、黑扁豆、黑芸豆、糙米、大米、小米、紫米、黑米、 红米、荞麦米、青稞米、麦片、大麦、小麦、荞麦、核桃仁、花生、芝麻、松子、黑果枸杞、白木香叶、 玫瑰茄、冬青科苦丁茶、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食叶草、显齿蛇葡萄叶、乌药叶、梨果仙人掌、辣木 叶、白子菜、刺梨、茶树花、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针叶樱桃果、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 玛咖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红参(人工种植 5 年及 5 年以下)、青钱柳叶、丹凤牡丹花、柳叶 蜡梅、杜仲雄花、湖北海棠(茶海棠)叶、枇杷叶、线叶金雀花、平卧菊三七、大麦苗、小麦苗、沙棘 叶、天贝、玉米须、枇杷花、明日叶、酸角、水果干制品、重瓣红玫瑰、关山樱花、食用花卉(包括菊 花、代代花、茉莉花、金银花、槐花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可食用花卉)、五指毛桃、耳叶牛皮消、赶黄 草、巴拉圭冬青叶(马黛茶叶)、黑果腺肋花楸果、宝乐果粉、木姜叶柯、党参、肉苁蓉(荒漠)、铁 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桃胶、油莎豆、皂角米、地黄、麦冬、天冬、 化橘红、柠檬香桃叶、文冠果种仁、文冠果叶、牛大力干制品、白毛银露梅、石斛原球茎中的一种或 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糖、蜂蜜、淀粉糖、话梅、猴头菇、蛹虫草、银耳、当归、山柰、西红 花、草果、姜黄、荜茇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拣选、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拼配(或不 拼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