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烘烤类糕点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淀粉、水、白砂糖的其中几种为主要原料,以鲜蛋、或者蛋制品、 食用植物油、食用调和油、椰子调味油、乳粉、椰子浆、大米、人造奶油、糯米粉、红糖、 焦糖、葵花仁、燕麦、食用猪油、黄奶油、桂花、芝士奶酪、食品加工用酵母、小麦粉、肉 松、南瓜粉、炼乳、枸杞子、紫薯粉、海藻糖、果葡萄浆、蛋糕油、食用盐、豆类、生姜、 库拉索芦荟凝胶、薏米、红枣、花生、小麦、糕点预拌粉、红糖珠油、杂粮、芝麻、果蔬粉、 瓜子仁、椰丝、榴莲、小米、莲子、百合、枸杞子、核桃、韭菜、胡萝卜、玉米、香菇、波 菜、葱、蒜蓉、洋葱、香芋、荸荠、黑木耳、萝卜干、薯类、虾仁、蟹籽、面包屑、猪肉、 牛肉、腊肉、腊肠的其中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栀子黄、甘油、磷酸二氢钠、丙二醇、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20)、碳酸钙、柠檬酸、焦糖色(普通法)、山梨糖醇、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结冷胶、黄原胶、瓜尔胶、食用香精、红曲黄色素、 紫薯色素、复配着色剂、复配防腐剂、复配糕点乳化增稠剂,经配料、烘烤、凉冻、冷藏等 工艺制成的糕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