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浓缩膏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红参(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红参片(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 苦瓜、 甘草、枸杞子、荷叶、大枣、黄精、覆盆子、桂圆、陈皮、益智(仁)、玉竹、桂皮、决明子、姜 (干姜、生姜)、茯苓、百合、桔梗、阿胶、菊花、 白茅根、白芷、薤白、藿香、玉米须、葛根、槐花、
黑加仑干、酸枣仁、金银花、玫瑰花、白果、白芸豆、白芸豆提取物、白扁豆、刀豆、佛手、鸡内金、麦 芽、芡实、山药、山楂、砂仁、桑叶、小茴香、紫苏籽、桃仁、蒲公英、罗汉果、薏苡仁、梨、燕窝、大 豆、代代花、丁香、白芝麻、黑芝麻、核桃仁、银耳、莲子、桑椹、松花粉、蛹虫草、八角、水果、蔬菜、 鹿胶、鹿筋、蝉花子实体、库拉索芦荟凝胶、普洱茶、绿茶、刺梨、玛咖粉、鹿皮、驴皮、牛皮、猪皮、 鸡皮、鱼皮、甲鱼、牡蛎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分别经水浸提,浓缩,加入或不加入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黄酒、食用酒精、葡萄酒、大豆肽粉、大豆蛋白粉、弹性蛋白肽、蜂蜜、红糖、冰糖、 白砂糖、L-阿拉伯糖、麦芽糖、低聚异麦芽糖、低聚果糖(液)、水苏糖、果葡糖浆、鲜芦荟、芦荟凝胶、 芦荟全叶、芦荟全叶干粉、果汁、果蔬浓缩液(汁、浆) 、果蔬发酵汁、食用明胶、透明质酸钠、γ-氨基丁 酸、鱼胶原蛋白肽粉、食品添加剂(黄原胶、维生素 C、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碳酸氢钠、六偏磷酸钠、 磷酸、柠檬酸、柠檬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乳酸、羧甲基纤维素钠、木糖醇、琼脂、三聚磷酸钠、DL- 苹果酸、赤藓糖醇、乳糖醇)、食品用香精,调制或不调制,经过滤、杀菌(前灭菌)、灌装、包装或经过 滤、灌装、杀菌(后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浓缩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