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8120-2025《冷藏调制食品》将于2026年11月1日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4月10日发布,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4)归口,代替SB/T 10648-2012。旧标准2012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以下就该标准做一下解析。
管什么:三类产品、两种分法
标准适用于预制餐、辅以调料的即食鲜切蔬果和汤羹制品等预包装冷藏调制食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其他预包装冷藏调制食品可参照使用。冷藏调制食品指:以谷物、豆类、畜禽肉及可食副产品、蛋类、生乳、水产品、果蔬、食用菌等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或配以调味料等配料,经(热加工)、调制加工后,在0℃~10℃条件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即食预包装食品。(注:需要进行热加工的,热加工后2h内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该中心温度下包装。)
分类有两套口径:按加工工艺分为预制餐(冷藏主食套餐、盒饭等)、辅以调料的即食鲜切蔬果、汤羹制品;按是否需要检测菌落总数分两类,原料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配料的,属于不需要检测的一类。
检验规则:出厂只查两项,微生物每日测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和净含量,每批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微生物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有此要求的)和大肠菌群,应每日检测,出现结果不良时加强过程控制。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原料工艺重大改变、停产半年以上复产等情形也应进行,项目为第6章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值得注意:非微生物项目不合格且不超过2项的,可加倍抽样复验;微生物项目只要有1项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应复验。
标签和冷链:日期要标到小时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并在包装上标注食用方法;不需要检测菌落总数的产品应标识配料种类、明示产品类型。保质期限起始时间从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起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标注到小时,并采用24h制标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耐高温、冷冻,并连同所装盛食品一起加热后符合相关要求。运输、贮存执行GB 31605,温度0℃~10℃;销售应在0℃~10℃范围内冷柜陈列。
对冷藏调制食品企业来说,这次换版的核心动作是三件:核对产品归类及是否检测菌落总数、按新指标补做型式检验、把标签上的日期改成标注到小时的24h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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