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公开征求《花生》等31项标准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其中《芝麻油》(GB/T 8233—202X征求意见稿)由河南工业大学牵头起草,代替GB/T 8233-2018。我国芝麻油年产销量超过40万吨,行业规模约140亿元,这次修订意义重大。
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分类细化和新品类的纳入。征求意见稿按加工程度将芝麻油分为芝麻原油和成品芝麻油,成品又按加工工艺分为芝麻香油、小磨芝麻香油、压榨芝麻油、冷榨芝麻油和精炼芝麻油五类。其中"压榨芝麻油"(芝麻籽未经焙炒、压榨温度大于80℃)和"冷榨芝麻油"(温度不高于80℃)为本次新增术语。冷榨工艺以低温压榨保留营养和清香风味,榨后芝麻饼蛋白质变性少,还能实现芝麻油与食用芝麻蛋白联产,近年市场增长明显,编制说明估算国内年产量已接近2万吨。此前冷榨芝麻油只能参照精炼芝麻油或香油指标执行,这次终于有了专属质量指标表: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05%、酸价一级≤2.5、二级≤3.0(以KOH计,mg/g),过氧化值一级≤0.15、二级≤0.18(g/100g),指标水平与芝麻香油一致,依据是对企业50个产品的实测数据。
第二项变化是脂肪酸组成的完善。起草组连续三年监测288份芝麻油样品、采集57份芝麻样品,得到345份脂肪酸组成数据,据此更新了棕榈酸、硬脂酸、油酸、亚油酸等指标区间,并补充了豆蔻酸、山嵛酸等小组分。同时删除了折光指数、碘值、皂化值三项传统理化常数——这与GB/T 1534—2026《花生油》、GB/T 1535—2026《大豆油》等近期修订的植物油国标保持一致,脂肪酸组成已能更准确地判定油脂真伪。
第三项变化是标签要求的收紧:标签上应根据术语和定义内容标注产品名称,在包装或随行文件上标识加工工艺,成品芝麻油还应标识产品质量等级;成品芝麻油未标注质量等级的,直接判定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这对遏制"香油"名实不符的乱象是实招。
此外,原标准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香精香料"等条款删除,因为食品安全法、GB 2716和GB 2760已作强制规定,标准不再重复。标准实施过渡期建议为6个月。
对芝麻油生产企业来说,建议重点做三件事:一是核对自家产品在五分类中的归属,冷榨、压榨产品要按新指标表自查酸价、过氧化值等参数;二是梳理标签,产品名称、加工工艺、质量等级三项标识要对应到位;三是有意见的抓紧在11月2日前反馈,特别是生产环节对水分、杂质限量的可操作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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