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协会前期印发黔市环卫协〔2026〕5号文件立项21项团体标准;印发黔市环卫协〔2026〕4号、6号文件,对15项团体标准开展公开征求意见。
经事后专家复核核查,上述合计36项团体标准,涉及水利、农业、特种设备、医学检验等领域,超出协会章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业务活动范围,不符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存在合规风险。经协会专题会议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废止黔市环卫协〔2026〕5号文件,取消该文件对应的21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
二、撤销黔市环卫协〔2026〕4号、6号文件开展的征求意见工作,终止15项团体标准全部制修订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以上36个项目停止编制、征求意见、发布等全部相关工作,不再以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名义开展任何相关标准活动。请各起草单位立即停止对应项目实施,做好资料归集处置。
特此通知。
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2026年09月23日
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关于取消部分团体标准立项及终止部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相关标准如下:|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T/GZSRHJX 020-2026 | 地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
| T/GZSRHJX 021-2026 | 畜禽疫病净化场建设与评估标准 |
| T/GZSRHJX 035-2026 | 食品中常见添加剂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标准 |
| T/GZSRHJX 036-2026 | 蔬菜有机替代减量化种植技术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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