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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健康功能食品“换脸”了

发布日期:2026-10-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2026年9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健康功能食品标示相关内容的修订单,对韩国《健康功能食品标示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原有健康功能食品图案及优秀健康功能食品制造标准(GMP)图案的颜色与形态,因与食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HACCP)图案极为相似,导致消费者容易将普通食品误认为健康功能食品。此次修订旨在提高消费者选择产品时的辨识便利性,对图案的颜色和设计进行全面“换脸”。修订后的图案自2028年1月1日起施行。食品伙伴网现就该新规的核心要点进行专业解读。

2026年9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健康功能食品标示相关内容的修订单,对韩国《健康功能食品标示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原有健康功能食品图案及优秀健康功能食品制造标准(GMP)图案的颜色与形态,因与食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HACCP)图案极为相似,导致消费者容易将普通食品误认为健康功能食品。此次修订旨在提高消费者选择产品时的辨识便利性,对图案的颜色和设计进行全面“换脸”。修订后的图案自2028年1月1日起施行。食品伙伴网现就该新规的核心要点进行专业解读。

1.标识图案改版

变更颜色:将原与HACCP图案相似的青绿色改为红色,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地区分健康功能食品与普通食品。

增加检查标记:在新图案中增加对勾(√)标记,进一步强化与HACCP图案的差异化。

2.调整标示方式

健康功能食品标识图案应在主要展示版面上以不小于15㎜×15㎜的尺寸标示,或标示“健康功能食品”字样。但若因与产品包装底色相似导致可读性不足,可采用其他颜色;若产品包装面积在150 以下,图案大小也可在可识别范围内进行调整。

3.施行时间及过渡安排

该修订内容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日之后生产、加工或为进口而装船的健康功能食品,应采用新健康功能食品标识图案,该修订内容实施前,已按照原有规定生产、加工或进口的食品,可在该食品的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3.1

结语

对于出口韩国的健康功能食品,企业应及时开展标签合规性审核,确保法规正式实施后产品符合韩国法规的最新标示规定。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韩国法规动态,可为企业提供相关产品出口韩国的各类合规服务,如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助您顺利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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