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征集立项建议、组织专家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我委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标准研制应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国际、国家、地方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标准内容科学合理。
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提供项目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资源和保障条件,并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行业组织、食品企业、科研院校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工作计划,保证标准质量和工作进度,对所制定标准文本负全责,确保标准在起草、送审、修改、校对、印刷、解读等各环节准确无误,并将标准文本、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四、秘书处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指导,相关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应会同同级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项目承担单位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
联系方式:0991-8567012(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0991-2614003(秘书处)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 序号 | 标准项目名称 | 性质 | 项目承担单位 |
| 1 |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 | 制定 | 哈密市检验检测中心 |
| 2 | 新疆地方特色果酱生产卫生规范 | 制定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
| 3 | 发酵驼乳 | 修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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