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对《地理标志产品凉城123苹果》《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方法》(最终标准名称以发布稿为准)两项团体标准项目完成了立项审查工作。
经评审,该申报项目符合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予以正式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标准编制单位严格遵循专家评审意见及《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各阶段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联系人:郑兴兰
联系电话:1858608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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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
2026年08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方法》-立项
立项项目信息
1.地理标志产品 凉城123苹果
准立项计划号:IMQBPA-2026-0964
立项日期:2026-07-17
项目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凉城123苹果
编制单位: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等
主要内容:规定了凉城123苹果的产地环境、产品分级、质量要求、理化指标、安全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等。
2.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方法
准立项计划号:IMQBPA-2026-7912
立项日期:2026-07-17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方法
编制单位:内蒙古中碳环合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等
主要内容: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社区垃圾分类温室气体减排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社区因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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