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 2025 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市监〔2025〕131 号)),文件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废水碳源综合利用管理与技术指南 第3部分:碳减排和经济效益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6年09月04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徐志荣;联系电话:15988172040;电子邮箱:xzr1983@163.com
附件:1.《废水碳源综合利用管理与技术指南 第3部分:碳减排和经济效益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2.《废水碳源综合利用管理与技术指南 第3部分:碳减排和经济效益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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