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地方标准(见附件1)于2026年1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李廷昆
联系电话:15102283159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402
电子邮箱:2524399353@qq.com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地方标准(见附件1)于2026年1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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