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立项评估,符合立项要求,决定下达《河北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与经验的优势,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标准编制工作,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张琦,姜军鹏
联系电话:13803373790,18032072626
电子邮箱:104542097@qq.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322号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2026年05月28日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关于批准《河北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立项项目信息
| 序号 | 计划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编制单位 | 主要内容 |
| 1 | T/HBTA 001—2026 | 河北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 |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术语和定义、遴选原则、纳入条件、审核指标、审核程序、异议处理、动态管理、保护措施、退出机制、档案管理及名录的维护与运用管理及溯源体系等要求。本文件适适用于指导和规范河北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管理工作。 |
| 2 | T/HBTA 002—2026 | 河北省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规范 |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知识要求、技能要求、职业道德、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考核方式、结果认定、证书管理、继续教育与能力提升等内容,适用于指导和规范河北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等级评价与管理活动。 |
| 3 | T/HBTA 003—2026 | 河北省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 |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准则、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执业规范、职业道德、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行业自律、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与改进提升等要求及代理服务全流程中的行为规范与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河北省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经营秩序与行业自律管理。 |
| 4 | T/HBTA 004—2026 | 河北省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程序、数据采集、信用公示、信用应用、分级监管、信用修复、动态更新与异议处理等内容,适用于河北省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
| 5 | T/HBTA 005—2026 | 河北省品牌价值评价规范 |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品牌价值评价的术语定义、评价原则与要求、评价维度、指标体系、测算过程、评价方法、评价程序、数据规范、报告编制、结果应用、动态复核与档案管理等要求,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品牌价值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工作。 |
| 6 | T/HBTA 006—2026 | 河北省一乡一品区域品牌评价规范 |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一乡一品"区域品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合规要求、产地特征与产品特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等内容。涵盖区域特色、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产业发展、社会责任等维度,适用于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乡土产品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与评价工作。 |
| 7 | T/HBTA 007—2026 | “燕赵精品”评价通则 |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 本文件规定了"燕赵精品"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核心要素、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绿色发展及社会责任等多维度要求。适用于河北省内具有代表性的特色产业集群产品、品牌的遴选与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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